公告来源:时间:2026年06月02日
一、项目背景
为促进国际文化艺术交流、满足广大观众多元审美需求,中国美术馆拟于2026年9月至2027年2月举办20世纪艺术大师尼古拉·费欣的艺术特展。作为俄罗斯现实主义巨匠列宾的学生,费欣继承了巡回画派的深厚传统,同时以其独特的笔触表现力和炽烈的情感表达,创造出极具辨识度的个人风格,在世界艺术史上独树一帜。本次特展将展出费欣各时期代表作约70余件,其中多件作品为首次在中国展出。
为确保展览期间各项运营工作的高效、专业与顺畅,提升公众观展体验,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家具备丰富经验与专业能力的运营服务商。
二、招募单位
中国美术馆
三、项目名称
“尼古拉·费欣绘画艺术特展”运营服务商招募项目
四、服务内容
本次招募的运营服务商将主要负责展览期间的现场及配套运营服务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随展文创服务:负责随展文创的整体规划、运营与推广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随展文创产品的供应链整合、研发生产、线上线下全渠道运营管理(随展文创SKU不低于120款),文创的独立宣推策略、重点文创产品打造策略,品牌联名授权等品牌增值策略的规划与执行。
馆方将提供随展文创售卖场地、展览授权IP素材等,运营服务商需严格做好文创产品设计、生产、宣推等的意识形态把关,并接受馆方对文创产品设计、打样、定价策略、宣推文案等的审核,文创产品的知识产权归馆方所有。
2.展览画册服务:负责随展画册的编辑、出版、宣推与销售工作。(画册规格:一本精装大画册、一本小画册)
馆方将提供画册所需全部素材及画册的学术编辑,并对画册内容与出版品质进行审核,画册的知识产权归馆方所有。服务商应确保画册的艺术水准与印刷品质,并完成宣推与销售目标。
3.品牌增值服务:负责展览的招商、赞助、联名等品牌增值项目的规划,以及随展活动等项目的规划,并经馆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配合馆方,开展展览及相关宣传推广工作。
服务商需整合并拓展该展品牌资源,制定完整的该展品牌推广计划,馆方将审核合作方资质,并对项目方案进行审核把关。
五、合作模式
招募方中国美术馆主办此次特展,并在此项目合作中投入商标、展览授权IP素材等无形资产及场地等资源支持;合作运营方(中选企业)负责合作事项的开发、运营、推广及相关资金投入等。具体合作以协议约定为准。中国美术馆将保有对合作项目方案的最终审核权和否决权。
六、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应包含文化服务相关业务。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在过去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至少承担并成功完成过1项(含)以上艺术展览文化活动的运营工作。
4.应征方可以以联合体形式申报,并明确牵头单位。
5.拥有稳定的专业运营团队,项目负责人需具备2年以上同类项目运营管理经验。
七、应征文件要求
应征单位需提交密封的应征材料,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名函及公司简介(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4.相关行业资质证书或许可证(如有)。
5.财务状况证明: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 其他有助于证明履约能力的材料(如ISO认证、行业奖项、过往文创优秀案例等)。
7.过往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符合“应征资格要求”第3条的同类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封面、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项目验收单、用户评价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项目业绩的材料。
8.本项目运营实施方案(重点评审内容),应至少包括:
· 随展文创全案(含产品研发计划、供应链方案、SKU规划、线上线下运营策略、重点产品打造思路等);
· 展览画册编辑出版及销售方案(含编辑团队、出版周期、销售渠道等);
· 品牌增值及赞助招商方案(含潜在合作方分析、权益设计、执行计划);
· 运营商拟进行的资金投入方案、收益分成方案;
· 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方案;
· 整体运营组织架构及人员配置计划。
应征文件须密封,封口处请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注明“中国美术馆费欣展运营合作项目应征文件”及应征单位名称,正文首页应包含公司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应征文件请分装两包密封(包1为资质证明材料:应征文件1-7纸质版1份,U盘存储1份;包2为项目运营实施方案:应征文件8纸质版1份,PPT汇报版U盘存储1份)。
八、招募流程与时间安排
1.发布招募公告:2026年6月2日
2.应征文件提交截止:2026年6月10日 17:00前
3.资格预审:2026年6月11日—6月12日
4.方案评审(含现场述标):具体评审时间将另行通知
5.中选结果公示:2026年6月26日前
具体时间以中国美术馆官方后续通知为准,招募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发布变更公告。
九、提交方式与联系方式
提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五四大街1号中国美术馆文创开发处(邮政编码:100010)
联系人:程文凯
联系电话:010-64019746、64019833(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应征文件须由授权代表在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或通过EMS邮寄(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接收。
十、特别说明
1. 本次招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禁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或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征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2. 应征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若发现虚假材料,中国美术馆有权取消其应征或中选资格。
3. 本次展览的展览名称、艺术家正式译名、展品清单及具体展期等以中国美术馆官方最终发布为准。中选运营方须配合馆方进行必要的方案调整。
4. 中国美术馆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中止、终止或调整本次招募活动,且无须对已应征单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5.应征及合作过程中产生的工作资料、协议内容等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移作它用或泄露,因违反保密原则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泄密一方全部承担。
6. 应征单位提交材料、参与评选等均不代表中国美术馆必须与应征单位就任何具体项目达成合作。
7.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国美术馆所有。
中国美术馆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