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背景下博物馆藏品登记著录的实践与思考
一、引言
从现代博物馆学角度而言,收藏作品并妥善保管藏品是博物馆的基本功能,藏品登记著录是妥善管理藏品的前提,这项工作与博物馆共同存在、共同发展。美国著名博物馆学家乔治·埃里斯·博寇(G.Ellis.Burcaw)曾在其经典著作《新博物馆学手册》中指出:“藏品是博物馆的基础,也是这个领域的基础,没有藏品,就没有博物馆的一切。”博物馆藏品作为人类历史发展的见证,包含着丰富的历史、自然和文化信息,根据苏联博物馆学家杜克里斯基的观点,信息量是博物馆藏品最重要的特征,也是衡量藏品收藏价值、陈列意义的最重要指标。在现代博物馆管理中,完整、妥善记录博物馆藏品的信息与保护藏品本体安全有着同样的重要地位。
国际博物馆协会在1946年成立。正是基于对藏品登记著录活动重要地位的认识,4年之后,即1950年,国际博协就成立了登记著录委员会(CIDOC)。目前,登记著录专业委员会作为国际博物馆协会所属的国际委员会之一,已拥有来自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五百多名专业会员,成立了8个工作组,在藏品著录标准、技术应用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各国博物馆藏品登记著录工作水平的提升。
中国博物馆的登记著录专业组织起步较晚,建立于国际博物馆协会第22届大会召开前夕。2010年7月12日,由故宫博物院、首都博物馆、天津博物馆、山西博物院、江西省博物馆、四川博物院等多家文博单位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博物馆学会登记著录专业委员会。自专业委员会成立以来,密切联系广大同行,积极推动国内外相关交流与合作,开展了标准规范研究、普查方案研订、应用技术推广、专业人员培训、学术研讨活动等多方面的工作,为推进馆藏品登记著录的规范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演变
在现代公共博物馆三百多年的发展历程中,登记著录活动经历了由以单纯纸质为载体到电子介质和纸质媒介并存的演变。
以纸质为载体的登记著录活动开展较早,大概与现代公共博物馆同时存在。欧州文艺复兴以来一直将博物馆视为奇珍柜(cabinetofcuriosity),随着公共博物馆的出现,博物馆的定义和功能有了新的发展,博物馆对其藏品与对大众义务的认识更加明确。从审美赏析、历史考证或科学研究的视点来看,藏品本身能提供许多有关宇宙、自然、人类文明遗产与人类环境的重要信息,而信息的保存需要藏品的登录与编目。所以,早期欧州博物馆学者认为收藏物件是博物馆的第一要务,建立翔实的藏品记录则是第二要务。1906年,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率先以纸质卡片为载体,建立了藏品目录体系,为藏品管理带来了极大便利。法国从20世纪60年代起通过专门法律建立了国家主导的艺术财产普查登记机制,并于1985年成立了古迹和艺术财富全国普查委员会。意大利于1975年成立了国家文化遗产登录中心,专门负责文化遗产登录和编目。日本在1950年颁布的《文化财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了“文化财登录制度”,建立了完整的文物藏品登记体系。
在中国,从第一所博物馆——南通博物院于1905年创办时起就已经开展了对藏品的登记活动。其创办人张謇明确提出:对于藏品要妥善保存,每件物品都要“条举件系,立表编号”,并提出做好藏品的编目、著录工作。1924年清帝溥仪出宫后,国民政府组织的“清室缮后委员会”对紫禁城宫廷文物进行全面核查登记,这是中国博物馆界比较早期的一次大规模系统性登记著录活动。1930年,南京国民政府制定、公布的《古物保存法》要求“明确古物管理规章,登记造册上报中央”,“私有重要文物应向地方机构登记,再上报中央”。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博物馆界进一步加强了对藏品登记著录理论和标准的研究,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藏品登录规则。1978年,在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公布的《博物馆藏品保管试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博物馆藏品总帐和藏品档案的登记方法。1986年,文化部发布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又对博物馆藏品的登记著录规则进行了细化。根据这两个基本规则的要求,绝大多数博物馆都建立了相对完整、细致的《藏品总登记帐》《藏品分类帐》和《藏品编目卡片》。其中《藏品总登记帐》作为国家科学、文化财产帐,各博物馆均设有专人负责管理,永久保存。按照规定,全国博物馆的《藏品总登记帐》实行统一的格式和登记标准,对于藏品的定名、计件、计量单位、时代、现状、来源等信息要严格按照文物行政部门制定的规范进行记录,逐件、逐项登记。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颁布,它规定了馆藏文物档案的备案制度,并要求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建立国家一级文物藏品档案。2004—2005年,国家文物局实施了全国馆藏一级文物建档备案项目,共完成全国文物(文化)系统博物馆46630件(套)馆藏一级文物的纸质档案备案。
随着人类进入信息时代,数字技术的应用为藏品登录以及利用信息资源开展藏品的保护和管理提供了更大的便利。世界许多国家的博物馆纷纷将数字技术与藏品管理相结合,开展数字化的藏品登记著录工作,使得登记著录的载体逐渐由纸质表格、卡片转向电子介质。美国国会图书馆的“美国记忆计划(AmericanMemory)”、加拿大的“遗产信息网络(CanadianHeritageInformationNetwork)”、日本的“全球数字博物馆(GlobalDigitalMuseum)计划”等,都为博物馆藏品数字化登记著录提供了良好的范例。
20世纪80年代,中国博物馆界开始利用信息技术进行数字化藏品登记著录的尝试,故宫博物院、上海博物馆、敦煌研究院等单位先后建立了计算机藏品信息管理系统。时至今日,“数字故宫”“数字敦煌”已经成为了中国数字化博物馆的“知名品牌”。
自2001年起,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开展了由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参加、针对馆藏珍贵文物的“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经过近十年的探索与实践,全国31个省市的上万名专业人员参加了文物调查及数据登录工作,建立了国家、省、市博物馆三级文物登录信息存储体系。截至2010年6月30日项目截项时,共登录一百六十多万件馆藏珍贵文物数据(其中一级文物48006件),拍摄图片四百余万张。此外,还登录一般文物数据一百三十七万余条,数据总量超过20TB。“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是我国政府主导的大规模、系统性藏品登记著录活动的经典案例。在项目的基础上,2012年10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54号),决定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由专业部门采用现代信息手段集中调查统计的方式,对可移动文物进行调查、认定和登记,掌握可移动文物现状等基本信息,为藏品的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提供支持。
为了确保藏品登录信息的质量,自2001年以来,国家文物局颁行了《博物馆藏品信息指标体系规范》《博物馆藏品二维影像拍摄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它们在文物调查项目中得到了大力推广和普及,有关部门结合计算机登录的要求对其进行了具体细化,有力促进了藏品数字登录的标准化建设。
与传统的纸质档案管理模式相比,数字化登记著录具有明显的优势。对于一件藏品而言,除了其固有的审美和艺术价值外,还蕴含着丰富多彩的历史信息、科学信息、文明信息,是凝固的历史。藏品数据从表面上看来是对藏品本身的描述,实际上更是对藏品这一特殊载体所蕴含信息的诠释。与藏品实体的唯一性、分散性和不可再生性相比,藏品数字登录信息是无限的、可关联(共享)的、可再生的。一方面,它可以被无限地复制、存储、加工,通过网络和其他介质任意传输,还可发布在互联网上供用户浏览和下载,这有利于博物馆藏品及其所附着的文化内涵的广泛传播;另一方面,藏品数据资源还可以将不同地域的藏品以一定的特征联结起来,改变藏品本体因分散保管在各个博物馆中而很难集中研究和展示的现状,以最低的成本实现最广泛的信息共享,使得用户可以方便地检索和查询藏品数据,为研究和集中虚拟展示藏品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实践证明,通过开展博物馆藏品数字化登录,可以推动博物馆从“实物导向”向“信息导向”的转变,实现“藏品实物不可再生,但数字化的藏品资源可以无限开发利用”的新模式、新思路,从而提升博物馆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为博物馆事业发展带来更广阔的空间。
三、思考
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中国博物馆界开展数字化的藏品登记著录工作已走过了近三十年的历程。这三十年既是一个不断摸索数字化藏品登记著录模式与方法的探寻历程,也是一个反复重新认识博物馆藏品登记著录意义与内容的思考历程。经过这个历程,中国博物馆界对于博物馆藏品登记著录有了许多新的认识。
(一)关于登记著录标准
标准是藏品登记著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按照国家标准《标准化基本术语》(GB3935.l-83)第一部分中所作的定义:“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在博物馆藏品登记著录过程中,所谓数据标准,是指利用信息技术记录和描述博物馆藏品时所有规则的集合,其内容一般要包括完整描述一个具体藏品所需的数据项集合、各数据项语义定义、著录规则和计算机应用时的语法规定。
国家文物局于2001年发布的《博物馆藏品信息指标体系规范》包括3个指标群、33个指标集、139个指标项,涵盖了与藏品本体、管理和声像信息相关的各个方面。文物调查项目执行的《馆藏珍贵文物信息指标著录规范》将每件文物登录的核心指标项定为28项,包括文物名称、时代、类别、级别、完残、尺寸、质量、特征描述、保护记录等内容。
前不久,中国美术馆参照文物系统颁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本馆藏品特征和管理工作实际,研究编制并印发了《中国美术馆藏品信息指标著录规范(试行)》(其内容包括2个指标群、29个指标集、99个指标项)、《中国美术馆藏品声像信息指标著录规范(试行)》《中国美术馆藏品二维影像采集技术规范(试行)》等标准规范,为美术馆规范藏品登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上述标准和规范为藏品登录的标准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但这些规范毕竟只是刚刚起步,还需要深化、完善,加之藏品类型繁多、内容复杂、管理各异以及技术的快速发展,如何保证数据指标的客观、准确、统一,可谓任重而道远。
目前,中国博物馆协会登记著录专业委员会正在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博物馆协会登记著录委员会(CIDOC)等国际组织进行交流与合作,倡议各国在ISO和CIDOC框架内共同研究制定国际博物馆藏品登记著录标准规范,形成博物馆藏品登记著录的“世界语言”,推动藏品数据的跨国交流与共享。
(二)关于数据资源管理
数据管理是数据资源“生命流程”中的关键环节。在博物馆藏品数字化登记著录工作中,存在着采集成本高、应用成本低的特性。由此可见,如何加强数据资源的安全管理是十分重要的。多年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做好数据管理工作需要从制度和技术两个方面入手:
制度方面应研究制定数据资源管理办法,明确数据资源的接收、存储、更新、备份、交换、使用、知识产权保护等有关规定,为数据资源的安全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技术方面,包含数据存储体系、数据管理体系和数据安全体系。首先,应建立统一标准、统一架构、统分结合、互联互通的数据存储体系;其次,应设计藏品数据资源管理结构,建设管理平台,完善管理体系,规范数据的报送、查询和传输;第三,应严格执行防火、防盗、防磁等标准规范,保障数据机房安全;通过在线磁盘阵列存储、离线磁带备份、远程异地备份等多种措施,确保数据安全;通过应用防火墙、安全审计、入侵检测等技术手段,确保网络运行安全。总之,要通过多种技术手段的综合运用,建立能够保障数据长期储存的安全防护体系。
(三)关于数据资源应用
数据共享是信息社会最基本的特点,也是数据登录的重要目标。博物馆藏品登录数据作为对藏品实体及其所关联信息的数字化记载,真实、完整地记录了藏品这一特殊载体所蕴含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信息。现代博物馆学要求我们在研究藏品的过程中,不仅要关注藏品本身,还要把藏品放在人类知识所能了解的已逝年代文化背景下,去观察、探讨、诠释藏品赖以产生和存在的环境状态,解读它所承载的历史文明信息,进而认识社会历史的真实及其沧桑变迁,从而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基于这样的认识,藏品数据除了携带研究藏品所应有的信息以外,还可以利用技术手段广泛复制和远距离传输,将藏品数据最大限度地予以共享就等于无限地扩大了博物馆的教育、研究和欣赏功能,拓展了博物馆开展社会教育的范围,提高了博物馆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按照现代信息学界的观点:资源只有被使用才能显现出它的价值。因此,为了更好地实现博物馆的基本功能,需要大力推动藏品数据的共享与应用,使得通过登记著录获得的藏品数据更广泛地服务于展示、传播和教育等领域,使它尽可能为更多公众感知,为其提供探索、求知、娱乐等方面的信息服务,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藏品登记著录的内容将更加丰富,手段将更加便捷,成果将更广泛地得到应用,中国博物馆界藏品登记著录也将会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越来越多的人们会通过广泛传播的藏品登录信息,穿越时空隧道,感受中华文明的无上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