烛照精微——对研究者与对象之间关系的思考
近年来,某些史学研究在材料、视角、旨趣甚至方法上逐渐转向“难以述诸明晰判断”的“思想与经验之间”,或者说,关注人物“如何将生命刻写在历史上”——这样一种注重感同身受的“体验”式阅读与运思,创生了研究中的细腻、关切。由于借助了个人经验的深入展开,使得历史叙述获得了额外的饱满和丰盈。
我由此想到,我们如何看待艺术史研究中作为对象的“人”?所谓“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孟浩然《与诸子登岘山》),对研究者来说,与既往形成对话关系,远比价值估量更易于保持结构的开放性和思维的张力。毋庸置疑,艺术史对作品的研究与对“人”的关注始终不可离析,即使是最为“纯粹”的本体研究。从《孟子》中抽绎出来的“知人论世”的学术原则或方法尽管已属常识,然而遗憾的是,揆诸现有艺术史的经验,这一原则的重要性,显然远未被我们认知。
诚然,我们对过往的省思不能不来自作为今人的问题与视野,对意义的估量也无法不系于今人的识别与判断。前提是,真诚地去了解人物包括时势、情境、场域、动机、初衷等等在内的一切实相。以我个人的理解,历史研究中轻率,甚至轻薄的结论不仅仅缘于论者缺乏识力,很大程度上,我们忘记了一个“恕道”原则。
人文科学研究无疑要求主体的精神投入——因其关涉的是边际不明的人生,需要动用全部经验与智慧。而经验与智慧不都是以专业、学科来框定的。谁都不可能真正“空着双手”进入历史,那么,业已形成的敏感与关怀就至为重要。对问题认知所能达到的深度,除却必要的理论素养、知识状况、材料准备,更多地有赖于主体的观念深度、情感深度。你的全部既往——经验、阅历、学养、禀赋、气质,都可能参与其中。有时候,研究者与对象之间的关系,仿佛两个一同隔墙观花的人——是一种是眼界的较量,所谓“历史局限性”云云不一定就能保证你比前人站得高——此时,眼界与对象相齐者,不但能看到他的姿态,也能看到他看到了什么,纷红骇绿,尽收眼底。而眼界不及对象者,则只能看看人家观花的姿态,至于他看到了什么,只好去猜测。可以考其行迹,却难以见其心迹,这样的尴尬对许多人来说恐怕并不陌生。晚明高僧憨山德清《寂寞说》一文论及对杰出人物的认知之难,其中也包含了这一层意思:“然在古豪杰士,或出或处,行显而心隐,诚难以概迹见。非夫具超方之眼,而持圆照之鉴者,又何以状其形容哉?”
像竹内好(日本战后著名的思想家,因其鲁迅研究而在日本知识界形成了以鲁迅为思想资源的传统)那样,找到契合自己精神世界的另一个参照系,毕生将一个人物作为自己灵魂的原点,这样的机会毕竟罕有。然而,有一点是可以企及的:经由对象发现自己,你与对象彼此烛照,相互印证。你或可由是转向另一个命题:学术何曾能够完全外化于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