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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弹”——关于时下书坛创作及其他

    我的老家保定,乡亲们管书法家叫“写家”。“写家”这两个字,我觉得很准确,也很有意思。书法家可不就是写字的嘛!拿毛笔写汉字,而且是“左行”,即先从右边开始,自上而下一行一行往左边写去。无数先贤按照这个约定俗成的规矩行事,远的不好说了,就从甲骨文算起,也有四千多年历史了,一直到今天,老规矩基本没变。四千多年,经过无数人的实践,居然把写字鼓捣成了一门非常高雅的、真正具有中国特色的艺术。我们现在叫“书法”,日本叫“书道”。
或问:书法既是一门很高的艺术,那么,它究竟高到什么程度?换句话说,在中国艺术和中国文化中,书法艺术占据什么位置?
    这,已有两位艺术哲人说过了。两位先生已经故去,大家都熟悉。一位是宗白华先生,早在20世纪30年代,他为胡小石先生《中国书学史·绪论》所加的编后语中就讲过“中国书法是一种艺术,能表现人格,创造意境,和其他艺术一样,尤接近于音乐的、舞蹈的、建筑的构象美(和绘画、雕塑的具象美相对)。中国乐教衰落,建筑单调,书法成了表现各时代精神的中心艺术。”(原载1938年12月4日,《时事新报·学灯》。又《宗白华全集》第二册,203页,安徽教育出版社,1994。又收入《艺境》一书,标题改为《书法在中国艺术上的地位》,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另一位是旅法著名学者熊秉明先生,去年刚刚去世。他于20世纪80年代回到北京讲学,在一次座谈会上提出“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这一重要命题。他的提法比宗白华先生可说更进了一步。后来,他又来北京讲学,对自己的观点加以说明“有人听了以为狂言,有人听了颇能同意。我后来在不同的场合把这句话做了解说。我的意思是:一个文化的核心是它的哲学,而中国哲学的终极目的不是建造一个严密的哲学体系,而是在省悟贯通之后,返回生活。从抽象思维落实到具体生活的第一境乃是书法,书法写的仍是抽象思维所运用的符号,可是活泼生动的具体精灵了。”(《老年书法研究班讲稿》,原载《中国书法》2003年第12期。按四卷本的《熊秉明文集》国内已经出版,本人购置一套,但拟此发言稿时不在手头,未能查阅是否收入此文。)
    以上两位学人对书法如此看重,他们的睿思高论,恐怕绝非空穴来风。我不大懂哲学,我对两位先生的学术建树,只有钦佩和敬重。
    有学者谓,艺术只有雅俗高下之别,而没有先进落后之分。比如梁任公就说过:“新事物固然可爱,老古董也不可轻轻抹煞,内中艺术的古董,尤为有特殊价值,因为艺术是情感的表现,情感是不受进化法则支配的。不能说现代的情感一定比古人优美,所以,不能说现代的艺术一定比古人进步。”(《情圣杜甫》,《饮冰室合集》第五册,37页,中华书局,1989)
    那么,从书史的角度和艺术的高度上来看,我们能不能找到合适的对应物(参照物)以印证宗白华、熊秉明二位先生所持论断呢?我以为能找到——那就是以“二王”为代表的晋人书法。
    近人马宗霍云:“书以晋人为最工,亦以晋人为最盛。晋之书,犹唐之诗、宋之词、元之曲,皆所谓一代之尚也。”晋人书之极致是“二王”书法,“二王”书法是中国书法史上的一座丰碑,沾溉后世,既深且远。“二王”书法的魅力是永恒的。一段时间以来,常见有人撰文称,王羲之被尊为“书圣”,始作俑者是唐太宗,太可恨了,声言要把王羲之从“书圣”的宝座上拉下来。但宗白华先生却不这么看。他在《中国书法艺术的性质》一文中还说“像王羲之,中国人对他的崇拜,尤其是从前的唐太宗对他的那么重视,那真是少有的。唐太宗把他的书法看得比任何艺术都高了,这一点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陈寅恪先生好像也讲这样的话:“对待古人要抱有一种‘同情之理解’的态度,不可轻易乱加否定。宗白华先生是大学者,他具备这样的学术品格。”
    近年来,我一直琢磨这个问题,遂逐步形成一种认识:即学书不管你是走帖一路,还是走碑一路,“二王”都是绕不过去的。我讲绕不过去,绝不是因为我个人是学“二王”的,就故意把“二王”捧到天上去,借以抬高自己的身价。也不是指单纯地临写,而是着眼于领悟“二王”书法所达到的那种极高雅的艺术境界,那是蕴含了中国书法艺术精髓内核的东西,是代表了中国书法艺术精神的东西,因此,“二王”书法已成为一种文化象征,最当重视和体味。当今乃至以后的学书者,倘欲追求书艺的高境界,“二王”书法都是不可能绕过的。
    现今社会,生活节奏加快,人们成天疲于奔命,活得很累。在紧张公务之余,如有兴趣,玩玩书法也算一乐。我总觉得,写字一途,似乎不必过于心重,如果抱一种“玩”的心态,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平常心”,少一点挂碍,少一点得失之念,尽量放松一些,可能要好。
    “玩”,是人类的天性,当然也有雅俗高下之别。玩书法,玩得到位,玩得高雅,玩得如同孩子们做游戏那么专心投入,沉浸其间,物我两忘,那就不是一般的境界了。由此,我有两点关于写字的感想:我们都有过童年,儿童做游戏,比如捉迷藏、过家家之类,都是有孩子们自己的规则的。如有人破坏规则,他们会很不高兴。人类社会文明程度越高,越讲求行事规则。或问,写书法有没有游戏规则,要不要遵守?回答当然是肯定的。我们现在不是老在强调要继承传统吗?那么,继承和发扬古人写字的游戏规则,便成为一个至关重要的命题。老老实实按规则办,不可轻易破坏规则。玩得好,玩得高,你就或许能站住。此其一;其二,就是注重人品,注重功力,注重学养。有人或以为老生常谈,不予理会。然而,无数先贤为书得以深入堂奥、达于高境的经验之结晶,却着着实实正是这三个“注重”。我觉得,这个东西今天还不能丢。延续了数千年的中国书法艺术,看似简单,而真正弄好却很不易。照此三个“注重”,脚踏实地走去,过程可能要很长很长,但毕竟是一条宽直的路,我想不会错的。
    书界没有围墙,好像什么人都是可以进来玩玩的,怎么吆喝,怎么闹腾的都有。当前书坛创作景象,已有权威人士为之概括,叫做“多元化发展”的局面。多元化总比一元化要好。
    发展当中,也会产生一些负面的、尤其是带有倾向性的东西,我以为应当关注,不能光是一片叫好。
    创作倾向上存在的问题,非止一端。在此我只说两点,而且仅限于我们搞传统一路的,其他不涉及:一是率意有余,精到不足。有人说,现在是“自由挥洒”的时代,这真是一语中的。自由挥洒,并非坏事。但拿今人“挥洒”出来的东西,衡之古人的经典传世之作,却总让人觉得缺少了些什么。古之大家作书,何尝不注重自由挥洒?但古人更注重法度的精微完备,那是率意和精到的极其完美的结合,故经得住细看,越看越让人着迷。时下之弊,在于许多人一窝蜂地竞相以“自由挥洒”为能事,而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法度的谨严。一些聪明的朋友,为了追求所谓的“展厅效应”或“视觉冲击力”,作品幅式又长又大,外加带色纸绢巧为制作,但明眼人一看便知,仍然掩盖不了他们技法上的虚弱稚嫩。猛一看很抓人,书写质量却不行,内涵的东西少,仔细审视之下,就未免让人兴味索然了。说得严重一点,甚至某些全国展上获奖的作品,也不例外。现在,我们都面临一个对于传统书法如何深入挖掘和很好继承的问题;现在,我们(当然包括我自己在内)还有些浮,深入不进去。此种现象,几年以前我就讲过。现在看,非但没有改变,反有愈演愈烈之势。
    二是对于“创新”的认识上存在误区。时下“创新”之议甚多。我的看法是:创新,非常可贵,当然很好,但创新又是一件很难、很不简单的事情。书家个体的创新,是指某一时代开风气、领潮流、集大成的大书法家的创新,这样的创新大家并不是每个时代都能出现的。书法史上有定评的,人们公认的天才创新家,实际上很少,恐怕只有王羲之、颜真卿这样数得过来的几位吧。我说真正的创新不易,绝不是就不要有创新意识了。书史上任何独辟蹊径的大家,都是创新意识很强,而耻于做书奴的。当今中国书坛,中青年书家是最活跃的力量。中青年书家创新意识强,是很好的。说老实话,现在,如果能出上个把响当当、硬邦邦的创新大家,那可是不得了的事。然而,这些年大家折腾来折腾去,出了创新大家吗?恐怕很难说。一些中青年朋友即使壮志凌云,勇于搏取,看来亦须积以时日,这事是急不得的。倘有人成天煞费苦心地尽做些个离奇古怪的玩意儿,就以为是在创新了,其实大错。说得难听点,那是“画饼充饥”徒劳无益哗众取宠浅薄媚俗,是妄图“揪着自己头发干离开地球”的勾当。有创新的雄心很好,但创新绝非简单地“心想”就能“事成”,也绝非玩些花活就能凑效的。
(注:此文为作者在“当代中国书法创作与文化建构”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发表时有删节。)